新常态下做好税收工作的思考

18.03.2015  10:43

  新常态蕴含着新思路、新理念,意味着新机遇、新挑战,作为基层税务机关,谋思路,作决策,定措施,要顺应和把握税收新常态,主动作为,不断谋求税收事业新发展。
  深刻认识新常态要有新思路
  从组织收入上看,随着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收入增速放缓将成为组织收入工作的新常态。经济发展新常态,必然带来税收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税收收入由计划任务型、高增长向税收法定型、中高速增长转变。这种转变,源自经济增速的放缓、增长方式的转变、税种税源结构调整。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刻认识新常态下税收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把握新常态下地税发展新机遇,千方百计挖潜增收,确保税收收入有质量地持续稳定增长。
  从依法治税上看,税收执法由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风险导向、全程监控转变。这种转变,源自法治理念的深入、依法治税的推进,以及税收法制的成熟定型。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法治要求贯穿于税款征收、落实政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内部管理等各个环节,让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从税收征管上看,税收管理由传统的粗放式、松散型以及管户模式向现代的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以及分级分类管理模式转变。这种转变,源自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们必须持续加强税收分析,强化征管基础管理,创新管理模式,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提升信息管税能力,最大限度地提升征管质效。
  从纳税服务上看,纳税服务由以往重“管理”轻“服务”、服务方式浅显单一向服务与管理并重,流程更优、程序更简、效率更高,规范化、多元化、个性化方向转变。这种转变,源自服务理念的深刻变革、服务模式的革故鼎新。为此,要牢固树立“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服务理念,突出纳税人需求导向,落实好纳税服务规范,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主动适应新常态要有新作为
  税收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这就要求我们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深刻认识地方经济的新常态、新形势,把新常态作为谋划部署税收工作的新前提,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新遵循。在组织收入上,在靠经济增长拉动税收高速增长已逐渐减缓的情况下,要通过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提升信息管税能力,强化风险管理,堵漏增收来增加税收收入,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持。在依法治税上,要调整不适应新常态的思维方式,坚持用法律的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工作,不仅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而且要依法带队,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在服务管理上,要按照既有利于管理、又便利于服务的思路,找准强化征管与便民办税之间的最佳结合点,顺应新常态下纳税人的新诉求和新期待,进一步优化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实现市局提出的“管理方式从‘管住纳税人’向‘服务纳税人’的转变,管理理念从‘以我为中心、便于监管’向‘以纳税人为中心、方便办税’的转变,服务理念由过去浅层次的‘热情文明型’向深层次的‘公正法制、便捷高效’转变,努力构建新型的和谐征纳关系。在税收征管上,要结合新一轮征管改革和信息管税步伐的推进,在税种管理上重点突破,整合征管力量、夯实征管基础;在信息管税上精准发力,以“三大平台”的深度应用为抓手,以信息管税能力的不断提高,强化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管理质效。
  积极引领新常态更要敢担当
  适应新常态应有新作为,引领新常态更要敢担当。担当来自责任,担当就是承担。这就要求我们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打破思想禁锢,突破思维定式,形成与新常态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具体而言,一是要发扬担当精神。在决策指挥、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上下功夫,在严守纪律、严明规矩、转变作风上作表率,凝聚精气神,弘扬正能量。二是要落实担当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出手“亮剑”,面对问题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职失误敢于承担和追责。三是坚持倾情带队。坚持倾情带队、严管善待和细致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大精神激励,把“善待”与“严管”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坚持文化推动。要突出文化引领,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发挥好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税务文化作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使税务文化成为税收工作的“助推器”,推动税收事业在新常态下可持续发展。
 

( 甘谷县地税局局长    史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