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通知

23.01.2020  17:44

各部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防控部署。省委常委会1月21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省防控工作。当前,正值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难度。因此,各部门一定要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各部门和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院办公室牵头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人事处、科研处、行政计财处、监察室、工会、总务处、数据中心等部门紧密配合。院值班室要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工作,负责收集全院动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疫情,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数字准。数据中心要利用院网加强有关政策措施、科普知识的宣传解读,及时发布疫情信息,让全院职工及时了解疫情情况,掌握疫情防控措施。

二、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管好自己的人,以短信、微信或会议的形式通知到每一个人,对本部门人员外出情况要了如指掌,并每天向院值班室报告本部门当天情况。决不允许缓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现,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处级干部离兰外出要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备;处级以下干部离兰外出要向部门领导书面请假。所有外出人员要合理安排行程,没有特殊事由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地区。

四、全体职工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疫情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科学防控。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御疫情,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院值班室地点:办公楼423室,电话:5162113

 

院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