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综合保税区通过“国检”

19.08.2015  03:39

新华社照片

    【本报讯】8月18日,由海关总署等国家10部委组成国家联合验收组对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进行封关验收,验收小组经过认真评审,认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2.29平方公里基础和监管设施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通过验收。本次验收通过也标志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距离正式封关运营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验收当天,验收组组长、海关总署加贸司副司长李志辉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姜云兵签署了《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验收纪要》,共同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揭牌。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位于兰州新区机场东部物流产业组团,规划面积约2.86平方公里,其中围网内面积2.29平方公里,东至兰州新区经十路西侧绿化带,南至纬六路北侧绿化带,西至经七路东侧绿化带,北至纬十六路南侧绿化带,验收区域具体界址点符合国务院批复所规定的坐标控制范围。建设周期为5年,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周期为2014年度至2015年度,规划总面积1.68平方公里,涉及建筑面积85.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7.4亿元。二期建设周期为2015年度至2019年度,规划总面积1.18平方公里,计划投资43亿元。一期建设项目包括:综合服务区、海关国检查验区、口岸作业区、保税加工区、仓储物流区、规划道路、巡关道路、围网工程、信息化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配套公寓楼。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整体规划设计立足“境内关外”的核心特点,切实体现“区内集聚、区外溢出”的理念,是甘肃省发展“外向型”经济、实施“走出去”战略、构建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在功能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赋予保税港区的主要功能,以服务于甘肃省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为目标,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内陆进出口集散中心、产业集聚地和中亚、西亚地区的战略经济中心城市,形成“一个平台,两个基地”的战略定位。

    截至目前,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满足海关和国家检验检疫联合查验、罚没、监管等工作条件。设立了完善的监控系统,安装各类视频监控设施462台,并沿围网周界安装红外对射报警系统99套,具备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对围网周界、查验场地、卡口等实行全方位、无盲区监控。1470平方米联合办事大厅及1700平方米监管部门业务办公室已全部具备使用条件。总长7.2公里围网已全部建设完成,采用金属网状永久性围墙,呈不间断全封闭状态。进出卡口、通道设施及监管设施建设了主卡口一座,7进7出14条通道;内卡口一座,5进5出10条通道;行政卡口一座,4进4出8条通道。验货场地和监管仓库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配有可供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共同使用的验货平台、照明设施和电子地磅系统。区域内土地符合兰州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具体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审批手续,道路、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实现“七通一平”,区内无商业、住宅、营业性生活消费设施等。

    兰州海关关长程宏飞,兰州市委常委、兰州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睿,兰州市副市长、兰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牛向东等参加了验收会议。

    记者边卫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