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通过“国检”预验收

26.05.2015  14:30

     5月25日,由兰州海关牵头的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预验收小组对新区综合保税区2.29平方公里围网内的隔离、综合服务、卡口、检验场地、监管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了全面预验收。验收小组一致认为,新区综合保税区区域内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基本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意新区综合保税区通过预验收。同时,省政府与验收小组签署《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预验收纪要》,这标志着新区保税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副省长李荣灿参加新区综保区预验收活动并讲话,兰州海关关长张银喜,市委常委、兰州新区党工委书记李森洙,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星,兰州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郭智强,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兰州海关、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预验收活动。

       当日上午,预验收小组首先在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听取了新区综合保税区筹建工作情况汇报,观看综合保税区宣传片。汇报会后,预验收小组工作人员前往新区综合保税区实地察看预验收项目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新区综合保税区目前已基本完成隔离设施、进出卡口、通道设施、验货场地、监管仓库、巡逻通道、监控报警系统及各类用房建设。

       经过现场评审,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预验收小组同意新区综合保税区通过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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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成立

       5月25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了解到,近日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同意批复设立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为正处级建制,隶属兰州新区管委会管理。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具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保税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税区内土地开发、招商引资,为保税区内的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协调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税务、外汇等相关事务,负责保税区的财政、国有资产、统计、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职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将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启动区封关验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