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农合”异地就医 大额费用将全程跟踪核查

27.02.2017  16:39

  原标题:“新农合”异地就医大额费用将全程跟踪核查

  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2月26日,省卫计委印发通知,对全省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工作做出明确要求。我省将建立健全稽查制度,通过电话查询、入户回访等方式,加大对参合患者特别是对异地就医、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参合患者全程跟踪和精准核查。

   严处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等行为

  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新农合基金监管工作作为当前新农合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利用新农合省级平台和“一卡通”补偿监测功能,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床使用情况、在院人数、补偿金额、次均费用、实际补偿比和门诊病人的补偿人数、补偿金额等重点指标实行网络动态监控,对出现的异常状态,及时预警、及时检查、及时处理。

  建立健全新农合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加大对参合患者病历资料、处方、费用补偿等真实性、一致性、合理性的审核,规范补偿流程和基金管理。

  加强新农合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实施定期分析、约谈、通报、专报制度。坚持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发挥审计、舆论和群众的有效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稽查制度,通过电话查询、入户回访等方式,加大对参合患者特别是对异地就医、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参合患者全程跟踪和精准核查;各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加大对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套取或变相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违规问题查处到位,违规基金追缴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

  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委托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全面开展新农合基金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对运行不规范、执行新农合制度不力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予以预警、限期整改、基金扣减等处罚措施,并记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积分。

  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期间报销工作,保持原有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按照现行政策及时结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费用。各统筹地区要认真核对和完善参合人员信息,确保个人信息完整、准确,避免重复参保。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进度。按照整合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机构、人员、基金、信息系统等整合工作。  (首席记者金奉乾)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