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小金库”专项治理还得用猛药
全国新一轮“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财政部监督监察局12日透露,中央各部委已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其中水利部提出,在重点检查阶段被查发现有“小金库”的,将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并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 (2014年9月13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小金库”虽冠以“小”字,但其社会危害并不小。它不仅存在于行政事业单位,也存在于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成为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危害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危害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一颗“毒瘤”,与我们党所要求的宗旨观念、责任意识、政绩观、利益观、纪律观和艰苦奋斗精神格格不入。
所以,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三令五申禁止私设“小金库”,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私设“小金库”之风仍是屡刹屡刮。时至今日,恐怕人们已经记不清开展过多少次专项清理“小金库”了,故此,此次全国新一轮“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更加引人关注,令人期待。
在笔者看来,“小金库”屡禁不止、屡治不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检查、轻处理”,处罚处分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大。事实早已表明,设立“小金库”打的是为公的幌子,实现的是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这种披着“集体决定”外衣的集体腐败往往被认为是“违纪不违法”,最后的处理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真正被移交司法机关的人数并不多,。特别有的单位尝尽了“小金库”的甜头,打着为集体谋利益的旗号经营“小金库”,用作私发福利、请客送礼、公款旅游、购车置房等,使“小金库”拥有了“共利性”,其背后的利益链条根深蒂固,增加了查办和监督的难度。更有甚者,“小金库”成了某些领导的“钱柜子”与“取款机”,想怎么化就怎么花,想花多少就花多少,甚至成为权钱交易、钱色交易的“据点”。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全国新一轮“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必须敢于动真的、来硬的、干实的,顽疾用猛药,“雷声大、雨点更大”,对私设“小金库”现象和行为,不论涉及到哪个单位,涉及到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对明知故犯,或我行我素,或顶风违纪,“敬酒不吃吃罚酒”者,该罚款的罚款、该退还的退还、该通报的通报、该移送的移送,性质严重的要让“责任人”既丢“钱袋子”,又丢“官帽子”,真正发挥其震慑作用和政策效应。
特别是“不见阳光,却长得肥硕”,这是人们对“小金库”的形象描绘。要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入手,堵塞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漏洞,完善防治“小金库”体制机制,推动“小金库”治理常态化,唱响“长效歌”,确保所有资金都能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止“小金库”死灰复燃,使此次专项治理真能“鞭敲金镫响,高唱凯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