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斧杀死岳父母 次日携妻一同运尸体

11.04.2016  11:39

  在岳父岳母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80后男子陈某持斧子先后打击岳父岳母头部数下,致两人死亡。随后,陈某用被子卷起两人尸体并放在卧室床下后离开。案发次日,陈某返回岳父岳母家,将岳母尸体肢解后装入行李箱运往自己暂住地厕所附近掩埋。据陈某供述,妻子怀孕,他到岳父岳母家为拿户口本办准生证,遭到拒绝后发生争执。去年6月,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并核准死缓。

   男子被控杀死岳父母

  男子陈某生于1987年。2009年,陈某与妻子郑女士登记结婚。婚后,陈某与妻子居住在房山区某村内一平房院落。

  据检方指控,2014年5月30日20时许,陈某因琐事在丰台区某小区其岳父岳母家中,与岳母李某发生争执。后陈某持斧子击打李某头部数下,并持刀划刺李某颈部,致李某被钝器多次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当日21时,陈某又与下班回到家中的岳父郑某发生争执,陈某又持斧子击打岳父头部数下,造成郑某被钝器多次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次日,陈某将李某的尸体肢解后运至房山区其暂住地附近掩埋。

  陈某作案后于2014年5月31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找到被害人尸体及在案相关物证。

  此外,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为,陈某被诊断为无精神病,2014年5月30日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生理性激情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