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北大淫棍多”邹恒甫败诉

21.08.2014  12:29

  中国兰州网8月21日消息  昨天,轰动一时的邹恒甫斥“北大淫棍太多”一事,暂时画上一个句号。昨天,海淀法院对北大及梦桃源餐厅诉邹恒甫侵权案作出宣判,判决邹恒甫在微博首页连续7天向北大及梦桃源餐厅道歉。邹本人并未出现在庭审中,其律师表示将考虑上诉。

   判决

   邹恒甫一审败诉律师称考虑上诉

  昨天,邹恒甫并未出现在庭审中,邹的律师称,邹曾20多次去梦桃源餐厅,微博中的言论都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另外,其曾收到多名知情人反映材料,举报北大个别教授生活腐败,发微博批评是善意,不是满足公众好奇心公开这些材料。邹恒甫认为自己批评的是北大个别教授有问题,如果侵犯名誉权,也应由个别教授起诉,北大不是适格原告,无权起诉。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邹恒甫先后发14条微博,指梦桃源女服务员与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有不正当关系行为,指梦桃源违法开具发票、涉嫌走后门进入北大经营等情况,且在庭审中未就该案提交任何证据。判决邹恒甫微博向两单位公开道歉,删除侵权微博。另外,赔偿梦桃源餐厅所主张的2200元公证费和100元公证书装订费的经济损失。

  宣判后,邹的律师称对该结果已有预想,将考虑上诉。

   焦点

  1.北京大学是否可做该案适格原告?

  法院审理认为,社会对某大学教师群体师德品行的正当评价亦构成该大学良好名誉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名誉利益直接相关。因此,对北大院长、系主任及教授群体名誉利益的侵害,同样构成对北京大学名誉利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