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意识的生长从遵守交通秩序开始

04.01.2017  14:02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利用半年时间,举全市之力,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过硬的担当,全面动员、组织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要坚持全社会动员、最严格执法、精细化管理、“一把手”负责、属地化整治“五项原则”,落实常态化严管重罚、全覆盖宣传发动、全社会协同共治、长效化机制建设“四大措施”,重点整治16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4类重点区域,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详细报道见《兰州日报》2017年1月3日一版)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过去靠双腿和自行车出行的人们,如今也都有了机动车辆作为代步工具。同时,城市尤其是大型中心城市以其强大的聚集效应而吸引了大量的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人流、车流的急剧增长,严峻考验着我们原本就比较脆弱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而交通秩序的恶化更加让城市道路不堪重负。无意识的混乱和有意识地对交通秩序的破坏,使得广大市民对此多有不满,心生怨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势必要与市民整体素质相匹配才能提升幸福感。因此,全力整治交通秩序,破解城区发展乱象难题,提高市民整体文明出行素质是当前兰州转型发展大形势下必须要下大力气认真做好的一件大事。

  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市民(包括司机和行人)的交通法规意识的薄弱,文明出行的道德观念淡化。虽然交通法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但在现实生活中,交通法规的强制力却存在执法的懈怠和尊法的随意性。很多时候,明明有红绿灯,行人却熟视无睹,任意闯红灯;明明有禁停标志,司机却我行我素,肆意乱停;至于违法变道、强占公交车道、超速行驶更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凡此不文明种种,不由得让人慨叹百年前谭嗣同痛斥国人“缺乏公德”的遗训至今尚存。

  从2017年1月1日起,兰州市将利用半年时间,举全市之力,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过硬的担当,全面动员、组织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这次整治行动力度超乎以往:一是举全市之力,全员参战;二是明确整治目标,直击聚集最多发的16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点面结合,既突出有4类重点整治范围,又全面覆盖,全方位出击,不留死角;四是严管重罚,以儆效尤。显然,这次交通秩序大整治绝不是、不止是一次突击行动,落实常态化严管重罚、全覆盖宣传发动、全社会协同共治、长效化机制建设“四大措施”,将保证兰州市的交通秩序有一个明显改观。“”字当头的长效化机制也有利于文明出行意识的养成。

  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是“三大整治攻坚战”的首场战役,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到大整治行动中,让文明之花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