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虚报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将被究责问责

20.03.2015  00:47

  中国兰州网3月19日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的,要追究责任,对查处整改落实不力且符合追责条件的要进行问责。

  根据《通知》,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从本月起至6月中旬分为四个阶段,采取自查自纠与上级督查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整改规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对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及日常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责任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数据审核和实地验收工作,对占用耕地面积大于50亩的地块,填报为合法用地的,要逐宗审查原始建设用地审批档案;填报为违法用地的,要逐宗审查整改查处及落实到位情况;对填报为已拆除复耕的地块,必须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地验收。对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的,一经发现,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处整改落实不力且符合追责条件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