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整顿车管所秩序 非法中介一律取缔

29.12.2015  14:06

  中国兰州网12月29日消息 经省公安厅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顿车辆管理所秩序取缔非法中介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区域是车辆管理所、考试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办公场所及周边区域。

  此次整治的重点行为,主要是车辆管理所内部人员与非法中介勾结串通的违法行为;车辆管理所及其民警、工作人员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的违法行为;非法中介在业务办理场所和窗口追逐拦截办事群众及车辆招揽业务的违法行为;非法中介编造谎言或者夸大办事难度欺骗敲诈办事群众的违法行为;非法中介使用伪造印章、票据、证件、委托书等办理业务的违法行为;非法中介违规代办居住证、暂住证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民警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廉的问题,增强民警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守纪、为民服务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首先,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一窗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限时办结、免费导办、值日警官、首问责任等各项便民举措和工作制度,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挤压非法中介生存空间。其次,车驾管业务大厅要落实警务公开,利用宣传栏、互联网、微博、短信等有效载体,对外公示车驾管业务的最新规定、公布办理业务需要的申请资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举报电话,提示办事群众谨防被骗。另外,进一步优化业务工作流程,节省办事群众时间。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应用推广工作。在车驾管业务场所公布互联网业务办理项目、流程,方便办事群众了解掌握操作方法。从2016年3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全部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传输审核,停止窗口人工录入身体条件证明信息。

  对在内部排查或者举报查处中发现民警与非法中介内勾外联,收取非法中介钱物的,一律调离车管部门,性质严重的,予以辞退,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是非法中介经手的业务仍接手办理或者要求他人办理的民警,一律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工作人员,一律解除聘用合同;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车管部门车管所长、分管所长、业务岗位负责人和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追究相应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