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车不让人”需“软硬兼施”
任何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的交通陋习存在很大的关系,这绝非偶然!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成因分析报告,据统计,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其中车不让人、车不让车等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最大比例。(相关报道见3月21日《兰州日报》五版)
“车不让人”问题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此前,深圳出台相关奖惩措施,对车辆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将被罚款500元并记3分。之所以对“车不让人”采取重罚,目的是为了让“让人的车”牢记行车文明,敬畏法律法规,自觉礼让行人。
在我们周围“车不让人”是普遍现象,不少驾驶员已经养成了不让行人的驾驶习惯。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车不让人”的陋习是经年累月养成的结果。改变“车不让人”,关键要找到问题产生的因素,才能对症下药。是什么原因导致“车不让人”?是处罚力度不够?还是违法成本低?都有关系,但我认为,还有一点也很重要。
对于“车不让人”,法律惩处的作用存在有限性,否则,只要加大处罚力度和频律,便能解决问题。事实上,不少城市都这样做了,但并未能根治“车不让人”,这当然不是否定法律惩处的重要性,而是除此之外,还应寻找治理“车不让人”的其他途径,这其中,一以贯之的公民教育,尤其是对青少年进行法规教育非常重要。
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公民教育被长期边缘化。公民教育不仅教育孩子学习知识,更注重孩子独立能力、合作能力、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等综合素质的教育培养。公民教育须从娃娃抓起,孩子的可塑性强,一旦过了宝贵的少年时期,公民教育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日积月累养成的“车不让人”,不正是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的缺失所致吗?只要做到自律这一条,车辆不礼让斑马线也不会养成习惯。从孩子到我们自身,一代人对下一代人总是担心孩子成绩不好“输在起跑线上”,殊不知,缺失公民教育,尽管不少人成绩优秀,赢在“起跑线上”,但长大成人后,却常常“车不让人”,输在“斑马线”上。
可见,对“车不让人”需“软硬兼施”,既要加大法律惩处力度,更应落实公民教育,让公民教育贯穿我们的一生。当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从小扎根在孩子心中,长大后开车礼让行人就能成为一种内心自律和习惯,也就不会输在“斑马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