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整治虚假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由省工商局牵头,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10月20日出台《甘肃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为《制度》),以全面贯彻实施新《广告法》,落实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审查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金圣任联席会议组长,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根据《制度》规定,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通报、沟通各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部署阶段性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参加。
《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事项,规范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机制。根据《制度》安排,各成员单位之间将建立信息沟通通报机制,及时将查办案件、处理相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处理相关企业和产品、暂停产品销售、撤销广告审批文号以及吊销经营许可等重要监管信息通告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对通报或者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结果。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采取行政处理、经济处罚、刑事追责等多种措施,协同查办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增强处罚措施的联动效能。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大联合检查、督查、告诫、公告、办案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查指导地方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情况和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建立工作会商研究机制,牵头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门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解监管难题,研究制定标本兼治措施,针对具体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研究提出有效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政策建议,完善广告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
《制度》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监督指导本系统有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加大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