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将整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8.07.2016  05:38

    ●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商品房交易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擅自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侵占或者挪用交易资金;

    ●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等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行为。

    【兰州日报讯】7月17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该部门将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非法集资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以进一步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中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有效提高房产中介服务水平,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房管部门将重点排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在非法集资、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房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步骤实施。按整治方案部署,7月30日前,我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需对本企业涉及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涉及或正在从事非法集资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退还已收取的公众资金,坚决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集资行为和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8月30日前,我市房产部门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帮助整改。同时,组成多个检查小组,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取消网签权限,并依法做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坚决依法将其清出市场。同时,该部门还将采取接受群众举报、在新闻媒体上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等措施,以切实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整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