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靠实生态保护责任 加快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顺利

11.10.2017  16:23

嘉峪关市委市政府认真汲取祁连山环境保护问题的深刻教训,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上下认真学习有关祁连山问题通报精神,深刻反思,查找不足,扎实有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明确生态责任,靠实环保工作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规定》共有七章,67条,明确了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等56家单位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自职责。各部门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建立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树立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嘉峪关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实施四定三包,细化整改工作

嘉峪关市印发了《嘉峪关市推进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四定三包”工作方案》、《嘉峪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18个问题通过11大类42项措施对整

改工作进一步细化,遵照“照单全收,对账销号,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工作原则,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综合治理、督导上压茬推进、根子上彻底解决,确保2017年底100%完成所有具体问题整改。针对11大类42项措施18个具体问题,嘉峪关市进一步细化了70项整改任务,并向各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清单化调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整改

一是针对省旅游发展委逾期上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旅游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问题的通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传达学习,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洪涛主持召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上再次对通报进行了传达学习,同时,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及时传达通报精神,深刻汲取教训,制定工作作风整改实施方案,并将学习情况按时上报市委市政府。8月31日,市政协副主席保元庆带队,对市工业园区分布式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现阶段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调研。调研中,保元庆表示,要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施工单位要全力督促施工、监理等建设单位,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抢抓工期,在规定的时间内使污水主管网、污水处理站主体全部完工,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建成投运。

二是为时刻掌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全市突出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遵照“照单全收,对账销号,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工作原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要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全市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执行“周报送”和整改问题销号制度,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措施分解表》的相关内容,对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于每周一上午10点前将上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整改办,市整改办对上报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以此确保各类问题整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工作能够有效推进,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对于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按照《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行销号制度的通知》要求,整理整改工作相关资料,建立整改台账,及时申请对问题进行销号。

三是按照嘉峪关市《整改方案》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根据拟定的42项整改措施、18个具体问题和70项整改任务,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执行清单化调度。截至9月20日,嘉峪关市已完成整改任务16项,其余54项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同时,针对18个具体问题,嘉峪关市建立了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实现了整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截止目前,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其余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四是严守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行河长制。嘉峪关市积极

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成立了嘉峪关市生态功能红线划定领导小组,与省环科院签订《嘉峪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协议书,落实经费22万元,与各相关单位开展对接,收集资料,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7年8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嘉峪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年底全面建成市、镇、村四级河长制,建立总河长加分段河长的体系和架构,通过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规范河湖采砂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河湖岸线管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实施水环境治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七大任务,确保在2020年底前实现河湖岸线规范有序,河湖水序良好,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同时,嘉峪关市依照部门责任分工,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对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部门,采取“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方式,督促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四、打好“三大战役”,确保整改成效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通过综合治理手段和网格化管理措施,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张清单”工作任务落实。狠抓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散煤煤质管控、施工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整治和黄标车淘汰等工作。截止到9月30日, 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5天,占总天数的82.4%。印发了《嘉峪关市

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的通知》、《嘉峪关市2017-2018年度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方案》,从抓好燃煤锅炉整治、做好燃煤质量管控、加强扬尘防控、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7个方面,提出了23条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要求各锅炉使用业主在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9月25日,召开大气污染“冬防”工作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并对2017至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冬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从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开展大气污染“冬防”工作百日攻坚。

二是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巩固全市水环境质量。截止到9月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嘉峪关工业园区分布式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管网项目,污水管线完成约26公里,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池、回用水池、FMBR车间、综合设备间主体已浇筑完成,正在进行墙体砌筑等工作,预计10月20日前污水主管网、污水处理站主体完工,10月底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南市区污水管网铺设工作进展顺利,提升泵站准备开工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江河湖库采掘、石油行业排查取缔工作。穿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4条道路安全防护整改工作进展顺利,长城旅游公路安全防护项目已完成工程总量的近50%,

西沟矿公路、X301线及西环路安全防护项目正在招标,预计10月中旬开工,11月底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拟定了《嘉峪关市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按照《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和核实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17〕)96号)要求,积极开展了嘉峪关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布设工作,审核了农用地详查点位203个。核实了3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控企业位置信息和地理坐标。积极推进民丰化工公司老渣场含铬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准,市发改委正在立项,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

下一步,嘉峪关市将继续深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整改办的督查考核力度,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周报送”制度,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任务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全市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嘉峪关市环保局 张芳供稿)

兰州新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中央环境保护第七督察组向甘肃反馈督察意见后,兰州新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从4月份组织开展相关整改推进工作。具体整改工作在近日省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第五督导组来新区督导检查中得到充分肯定。督导组认为新区在整改过程中: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兰州新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主任,有力推进了整改工作。二是及时安排部署。4月17日召开了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新区各部门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新理论、新措施的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先后召开各类会议16次研究部署新区环保工作,先后8次深入现场进行督察,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制定整改方案。依据省上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的具体内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新区的6个共性问题及还需加强的5个事项,制定了《兰州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出整改推进措施49条,并以正式文件印发实施。四是强化督促整改。结合新区实际,形成了《兰州新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具体督导部门每月督促跟进,按时呈报了6、7、8月份整改推进情况,通过清单化调度推进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在三大园区下设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延伸环境监管触角,加强环境监管力量。建成运行环境监测(过渡)站,逐步开展环境监测执法服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新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环境保护地理信息系统建成投运,有力提升兰州新区环境管理科学化水平。六是健全责任机制。印发了《兰州新区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全面落实。建立了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环保检察院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环保执法威慑力。七是建立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及单位,作为《兰州新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考核,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全面落实。八是强化问责机制。强化纪委、组织部的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截止目前,新区尚无需要追责处理的事项。九是强化防控机制。今年4月,《<兰州新区总体规划(2011-2030)(2014年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环保部批复,同时正在编制《兰州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方案》,不断优化、科学布局,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及生态环境的源头防控。十是强化培训宣传。今年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纳入新区干部培训内容。在兰州新区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轮训中,将《坚定实施“八个着力”的战略部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作为专题轮训班主要课程和学习内容。新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对新区各部门、各园区干部进行专题党课辅导,就环境综合治理、全域无垃圾创建、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思路进行了讲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跨越发展。管委会会议上专题学习《环境保护法》,先后2次对新区各部门干部及40家重点企业环保工作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在社区开展以“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绿色社区”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教育提升。同时,开展了“6.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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