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环保厅纪检组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查整改促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落实

09.08.2017  10:30

近日,驻省环保厅纪检组印发通知,结合“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对厅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环境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督促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整改责任明确、措施有效管用,整改任务逐一落实作为检验筑牢“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尺,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到位,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和修复工作得到提升。

通知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对照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结和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层层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在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把解决党员干部中中存在的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三个方面的10个问题贯穿到整改工作全过程,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结果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定期进行督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解决问题。

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中,要加大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要结合厅系统开展的巡察和“回头看”工作,把整改工作的推进、问题的解决、任务的落实等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通过巡察和“回头看”督促厅系统各单位切实做到立改立行。

驻厅纪检组要主动跟进,强化执纪,严格监督,对整改不到位、整改落实推进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执纪过程既要严格把握“四种形态”政策界限,落实“七个区分开”要求,抓主抓重,体现纪律的严肃性,更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所在部门领导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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