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亿元科技经费怎么用?

04.06.2016  01:14

    正在北京召开的“科技三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科研经费管理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对科技创新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从1009亿元增加到2899.2亿元,并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初步统计,2015年全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4万亿元,其中企业研发经费逾1.1万亿元,政府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研发经费约为3000亿元。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近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都在积极出台改革措施,推动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高效。

    中央系列政策强调“鼓励、尊重、约束并行

    近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正式颁布实施,提出“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中央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对科研资金管理提出要求。

    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日益精细化、科学化。例如去年底,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全国各地也加大了对科研经费的科学化管理,防止“一统就死、一放就乱”。例如北京出台《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推行面向目标和结果的问效机制。四川、广东调整了劳务开支范围,包括“项目组成员中的临时聘用人员被纳入其中”“承担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由原来的30%调至为40%”等。

    作为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单位,中科院出台《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重大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中期评估;重庆大学制定《重庆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将科研经费审计纳入学校常规性重点审计范畴,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

    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所长许崇庆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在科研经费使用上不断优化调整,形成了“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氛围,这既对乱用科研经费等现象起到震慑作用,也对更有效利用科研经费、激励科学人员积极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大措施令科技资金管理“升级

    如何确保科研经费花得出、用得好,进一步释放创新潜能?6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亮出五大措施,旨在推动科技资金管理“升级”。

    常务会议提出: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用于人员激励的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从原来最高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

    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

    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

    “未来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定会更加规范合理,不仅为想有所作为的科技工作者提供更多的自主空间,将经费挪作他用也将越来越没有可能。”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校长王迎军说。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