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双湾镇敬老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27.11.2014 12:4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甘林资函〔2014〕759号
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人民政府:
金昌市林业局《关于双湾镇敬老院整体迁建项目申请占用林地的报告》(金林发〔2014〕110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及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双湾镇敬老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征收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陈家沟村集体防护林地0.6400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需要采伐被征收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依法足额向被征收林地的经营者支付林地、林木补偿等费用。
四、你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和破坏植被,严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五、金昌市林业局及金川区林业局负责对该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甘肃省林业厅
2014年11月5日本文来源: 林业厅
27.11.2014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