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检察长蒋昱程深入敦煌、玉门督查“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

23.07.2015  18:12

      7月21日至22日,酒泉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昱程分别深入敦煌市和玉门市,对检察机关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和检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
        督查中,蒋昱程分别实地走访了敦煌市月牙泉镇、月牙泉镇月牙泉村、合水村、杨家桥村和玉门市下西号乡、黄闸湾乡和下西号乡石河子村等2市3个乡镇4个村组,详细了解了上半年“保民生、促三农”专项工作推进情况,查阅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相关资料和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台帐、表册等,了解了惠农资金发放流程、公示情况及检察室、联络室设立及运行情况,指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征询了乡村干部对推进专项行动的建议。蒋昱程对敦煌、玉门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给予了肯定,但也指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工作仅“浮在面上”,停留在前一阶段层面上,一些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离省院和市院党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个别乡镇、村组公示公开不到位,甚至基本没有做。
        对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蒋昱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全力以赴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群众路线、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强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院领导尤其是检察长要集中精力、集中心思推进专项工作,班子成员要带队逐乡、逐村、逐项抓落实,要按照“七个一”的标准,进行查缺补漏,坚决纠正,确保把规定动作做实做细,在最短的时间内抓出成效。二是要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察机关是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规范执法是宪法、法律对检察机关的要求,是检察机关的永恒主题。各级院一定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抓实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各个阶段工作,用更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己。要对照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对照市院所列的问题认真自查,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三是要切实把业务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检察机关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抓好批捕、公诉、查办职务犯罪等各项业务工作,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安身立命之本。要切实把业务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要在加强查办职务犯罪上下功夫,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发现、查处、突破案件;要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坚持克服、杜绝撤诉和无罪案件发生。四是要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班子建设,一把手要“管好自己、抓好业务、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敢于负责、以身作则,要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班子要加强团结,树好形象,发挥核心作用,推动工作出成绩、出业绩;要加强纪律作用建设,对干警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坚决查处,不当老好人,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