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23.08.2017  16:43

      自2014年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和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活动以来,敦煌市院以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量为宗旨,使社区矫正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人数上升的趋势得到扼制,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呈现出改造率高、重新犯罪率低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该院执检局检察办理审查起诉社区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3件,审查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件,检查法院纠正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2件,向司法机关、法院发检察建议书5份。 
        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执检检察部门干警对法院作出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判决和假释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和监狱管理部门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要及时掌握。发现不当,根据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确保了不符合条件的罪犯不能监外执行,从源头上减少了监外罪犯的社会危害性和再犯罪可能性。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该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敦煌市院会同该市法院、公安局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规范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工作,强化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做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数据、矫正动态的及时掌握。同时,严厉打击和震慑监外罪犯再犯罪,把惩治犯罪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使之不敢再犯罪。
        积极发挥矫正小组的帮教作用。全力引导动员服刑人员家属、单位(学校)领导和同事加入到矫正小组中,参与其矫正期间的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使社区矫正工作更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