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用油悄然“隐身”市场

13.10.2014  02:12

    兰州晚报讯(记者杨晶晶)自2013年11月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禁止经营使用散装食用油的《通告》后,市场有所规范。然而10月10日,记者在庙滩子肉菜市场却发现,散装食用油仍然隐秘存在。

    散装油“隐身”在粮店内

    10月10日早上,庙滩子肉菜市场狭小的道路上挤满了来买菜肉的市民。走进市场没几步,就有几家粮油小店紧挨在一起,店门口都统一摆放着桶装食用油。整个肉菜市场,散装油不见一丝踪影。是不是不合规定的散装食用油真的“绝迹”了?

    当记者询问一位卖调料味的店主,在哪可以买到散装食用油时,店主说:“在市场入口处的那几家卖米面的店里就可以买到,大概是6块钱一斤。”不过这位店主表示,散装油因没有正规的厂家生产,大多是私人压榨的棉籽油,所以比桶装油便宜,但是这些油的生产时间和过程,油品安全等问题无法保障。“如果是你自己家里人吃,就不要买散装油了,还是买正规的桶装油,虽然贵一点但是比较放心。”店主热心地劝说道。

    随后,记者返回到市场入口处的一家粮店,店内的一位女士一听是来卖散装油的就马上回答说:“有,6块钱一斤。”但是当记者表示想先看一下油时,这位女士则表示拒绝说,“没什么好看的,散装油和这个桶装油是一样的,都是用菜籽压榨的。”最后记者提出看了才能买,女店主进入店内,悄悄地来到一堆纸箱子后面。原来纸箱子后面藏着盛放散装油的油桶器,女店主用塑料瓶灌了一点交给记者。仔细观察,这个散装油和桶装油的颜色基本一样,闻一闻味道也大同小异,和正规桶装油相比,无法轻易辨别。而住在九州的居民也投诉说,家属院里常常会看见来卖散装油的人,只是这些人大多开着流动车,前来出售散装油。

    我省已发《通告》禁止使用散装食用油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3年11月17日发布《通告》规定禁止经营使用散装食用油,并于2014年7月1起实施。

    《通告》指出,散装食用油是指以散装形式销售的无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食用油,禁止非法生产加工出售。禁止非法生产加工无包装、无标识的散装食用油流入市场。所有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无包装、无标识、无检验报告书、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加工的食用油,也不得经营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用油。

    并且《通告》中就违反者的行为处罚也做了相关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