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适宜地方性加分项目

16.02.2015  13:30

教育部网站15日消息,教育部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适宜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严格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知》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任务,逐项细化明确了2015年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从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通知》要求,继续采取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来源计划存量调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等措施,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此外,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力争2015年通过各类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和录取方式。要求各地要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适当增加平行志愿数量,降低考生落选风险。2015年在部分省份试点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录取。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试诚信档案建设。

同时,教育部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据悉,近期教育部还将专门制定出台保障残疾人参加高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