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年报系统代码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教育局:
为确保2014年教育经费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准确、完整地统计教育经费相关数据,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报系统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786号)要求,需在2015年1月上旬完成2014年教育经费统计年报系统代码维护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系统软件更新
2014年教育经费统计软件在不断更新中,更新后的软件会上传至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www.cee.edu.cn)“下载中心”专栏,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随时关注网站软件更新包,同步做好软件更新。目前,最新版为1.28版,请自行下载安装;《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报系统代码管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指南均含在软件中,请自行打印。
二、对于系统中已预置学校代码的维护
1.28版软件系统中已预置了截至2014年9月15日的教育事业统计的所有学校代码信息。但存在部分学校的地区代码、隶属关系和类别代码错误现象,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系统中已预置的学校代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修改。审核修改工作必须在1.28版软件中进行。
(一)学校地区代码维护。 目前,最新版系统软件中预置的学校地区代码只是根据教育事业统计填报的学校举办者信息,按照以下大原则分级做了初步归类: 一是 对事业统计中凡“中央单位举办的高校”,均预置为所在地省本级代码,“中央单位举办的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均预置为所在地县本级代码; 二是 对于“省级教育和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均预置为所在地省本级代码; 三是 对于“地级教育和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均预置为所在地地本级代码; 四是 对于“县级教育和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均预置为所在地乡级代码; 五是 对于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和民办各级各类学校预置为所在地乡级代码。以上预置只是一个框架性的归类,系统中也存在“串位”现象,即本应归属A地的学校会有可能是B地的地区代码,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审核,对应纳入本地区教育经费统计而被冠以其他地区代码的所有学校,逐一进行修改,重点要注意各级本级所属学校。操作过程中,对于不属于本地区的学校,可以进行移除处理。此项操作完成后,可以将经费统计系统中所有学校和事业年报系统中学校进行总量对比,核查有无遗漏学校。
此项工作直接影响到教育经费统计时帐套建立的准确性、数据上报的完整性。同时,地区代码的不准确还可能造成数据的冲突或丢失,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认真审核、修改。
(二)学校隶属关系维护。 最新系统预置学校隶属关系时根据教育事业统计填报的学校举办者信息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是 对“教育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预置为“中央教育部门办”;“中央单位中除教育部以外的单位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预置为“中央其他部门办”; 二是“ 省级、地级、县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预置为“地方教育部门办”;“省级、地级、县级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预置为“地方其他部门办”; 三是 “地方企业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预置为“地方企业办”; 四是 “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预置为“地方其他部门办”; 五是 “部队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预置为“中央其他部门办”; 六是 “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预置为“地方教育部门办”; 七是 “民办学校”预置为“民办”。
请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仅对学校的隶属关系进行审核,将需要修改的学校及相关信息进行汇总、逐级上报(详见附表三)。学校隶属关系由教育厅统一审核、进行修改。
(三)学校类别代码维护。 对教育事业统计系统中类别为“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附设中职班、中职其他机构学校”的学校,最新版经费统计软件系统中对其类别代码没有进行预置,由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归类,按普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211)、普通中等师范学校(212)、职业高中(22)、技工学校(23)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24)等学校类别填写。
此次上报学校类别代码不得为空,其余预置在系统中的各级各类学校类别代码不得修改 。
三、对系统软件中没有预置学校(单位)的代码编制
目前,按教育经费统计口径要求填报的党校、教育行政单位等非事业年报统计口径的学校(单位)没有预置进经费统计软件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按照《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中的编码规则,对属于本地区教育经费统计的技工学校、电大分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等单位,以及按照经费统计口径和相关要求,需要虚列的其他填报单位,进行自编代码并新增。(参考《培训教材》总说明第七项:“编码说明”)
四、工作程序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本地区上述代码管理后,将本地区代码通过年报系统代码管理界面中“上报”功能上报到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地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首先需完成本级系统代码管理,然后通过“接收下级上报代码”功能接收其所有下级教育部门上报的代码(含地本级或省本级),接收过程中通过“代码对比”功能对比审核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代码维护情况,如果有问题,则须反馈给下级教育行政部门修改或直接进行修改,审核修改确认后、汇总生成全市或全省代码,并用“上报”功能将本地区代码上报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负责将各省份报送的系统代码审核、汇总后,预置到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报系统中,并于2015年1月初提供软件升级包供各地在正式填报教育经费数据时下载、使用,届时原则上将不得再更改系统预置代码。
五、时间安排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8 日: 各县(区)教育局完成本地区代码维护工作,上报本地代码到市(州)。各市(州)教育局完成市本级代码维护工作。
2014 年 12 月 29 日至 31 日: 各市(州)教育局对县区代码进行审核,反馈问题,审核修改确认后汇总生成全市代码,上报教育厅。教育厅完成省本级的代码维护工作。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5 日: 教育厅对市(州)代码进行审核,反馈问题,审核修改确认后汇总生成全省代码。
2015 年 1 月 5 日至 10 日: 教育厅将修改后的全省代码下发,各市、县教育局进行第二次确认。确认无误,上报教育部。
六、相关说明
(一)兰州新区、平凉工业园区今年开始按独立地区上报,地区代码已预置进1.28版代码系统。学校地区代码维护可应用“代码管理”中的“整乡划拨”和“单校划拨”功能进行。
(二)对系统中未预置的“电大、教师进修学院等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以及各类学校的分校”处理方法:请先与本地区发展规划部门沟通、确认,如该单位在事业统计中归入总校填报,而经费统计需单独填报的,则经费统计时可按结尾是"x"的学校代码编码规则,按学校类别自编新增机构。
(三)应纳入经费统计口径范围的单位,比如党校,若其经费支出没有纳入“205教育事业费”科目核算的,则不再填报本套报表。但请以县(区)为单位,对此类情况做出说明。
(四)按教育部规定,本统计系统可对“普通小学”、“成人小学”性质的学校进行合并填报,但合并必须按 “同乡镇、同学校类型、除 111 主城区和 112 城乡结合区” 的原则进行。本次乡镇中心校合并设置维护后,正式版软件中将只保留填报主体校,其他合并学校全部被清理。各市、县在设置合并填报的中心校时,尽量选择不在布局调整撤消、撤并等范围的学校,以便于以后年度数据的衔接。如在上述合并原则中,存在不同学校类型且为同一中心校的,需进行拆分填报,本次维护不予以调整。
(五)按教育部规定,民办幼儿园可合并填报。本次维护时,需新增虚设幼儿园,机构数按合并填报的幼儿园数量进行设置。虚设幼儿园时,要按城乡分类分别设置。如部分市、县认为无需合并,也可进行分校单独填报,不再虚增。
七、工作要求
(一)代码维护是教育经费统计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急,请各市、县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修改、填报。省、市、县三级教育部门要充分沟通,及时交流信息,以免误填、漏填,确保系统学校(单位)归类准确、完整。
(二)学校代码维护工作在系统软件中进行,同时请各单位根据附表内容及相关说明,对具体的修改信息和统计信息逐项、认真进行填写,附表填写完成后与代码数据同时上报。
八、技术支持
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报软件由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如无法下载或发现软件本身有问题,请及时与该公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史文辉(010-82531275,13810578079),皮洪琼(010-82531164,13522256156),王俊莉(010- 82532545,13718023732)。
有关软件操作方法和代码维护的技术性问题,也可在“2014经费统计市县群”(QQ:425263384)平台上进行交流。
联 系 人:教育厅财务处 李 臻
联系电话:0931-8881563 18693160709
附表一:《学校地区代码维护情况表》
附表二:《学校类别代码维护情况表》
附表三:《学校隶属关系审核情况表》
附表四:《学校合并设置情况表》
附表五:《不需要填报经费统计报表的学校统计》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