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0.2015  14:5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7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甘安委发电〔2015〕24号)要求,深入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教育系统保障能力,保障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着力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摸排整治学校安全隐患,构建起学校自查、自报、自改,教育行政部门督查检查,跟踪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隐患治理归零化、监督检查规范化、应急处置科学化、追究问责法制化、预防减少教育系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全省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学校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学校安全管理费用及安全工作投入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及安全工作培训情况;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职业卫生健康制度执行及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2.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3.汛期隐患排查、防溺水安全教育、校园内隐患点加固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行业部门  “五落实”情况: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专业人员;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派人到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的情况。
        5.《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甘教安函〔2015〕11号)落实情况;“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情况及专项作业完成情况

6.《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和《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甘综治办〔2015〕17号)落实情况。

7.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切实落实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甘公办发〔2015〕42号)落实情况。

8.《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甘食安办发〔2015〕14号)落实情况。

9.《甘肃省校车服务方案》(甘校车联办〔2015〕2号)落实情况。

10.“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平安校园建设情况。

11.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工作动员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校舍安全。对于经房屋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且未能得到改造的中小学校舍,一律停止使用;对今年新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校舍全面排查,及时修复,暂时无力修复的危房,要及时封存,严禁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2.消防安全。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交通安全。加强师生用车、校车管理,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接送师生的校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使用超期报废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勤工俭学、实验、实习、参观、旅游等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学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等,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严禁学校租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上下学时段要有交警疏导交通、建立临时停车位等。

4.食品安全。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与卫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存储、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和检查。同时,做好预防流感和各种传染病工作。

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安全。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教学用危险品的领用,必须有两人以上,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当天领用当天使用,并有详细的实验用量记录,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备查。

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不准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

6.重点部位安全。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仪器室、财务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锅炉房、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礼堂、小卖部等),都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

7.校园及周边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各种事故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整治。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格或车况较差的车辆充当校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

8.重大集体活动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交通意外等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内外集体活动,都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9.校园网络安全。建立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值班,及时删除网上各种有害信息,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清除校园内经营性网吧。

(三)学校自查内容
          1.各类安全制度是否健全。
          2.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三防”建设是否按要求配备。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是否到位。
        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及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建立是否齐全。
        5.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6.食堂、校车等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是否健全。
        7.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
        8.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校舍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9.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10.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情况。

四、检查方式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采取“学校全面自查、教育行政部门专项检查、督查”的方式进行。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学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至25日)。各地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省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刘伟平省长的重要讲话,研究制定本地、本校贯彻落实本方案的具体方案,健全组织,落实人员,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于8月25日前将行动方案印发至本地所有学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6日至9月10日)。各地各校要认真全面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能立即排除、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检查督查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组织督查组对本市州、本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市州对辖区内管理部门督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各高校对本校各部门、各部位的督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各地各校每月3号前上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地各校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于12月1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政府统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地各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地本校的检查督查,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级各类学校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学校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结合“百日攻坚”行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投放广告、编发手机信息、开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协调各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学校,深度报道本地本校安全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地区和学校要一律予以曝光。要充分利用“12350”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来,营造广泛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在全社会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
        (三)严密组织,有效推进。各地各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出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地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对本地本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要采取暗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跟踪督查,追究责任。专项行动督查期间,省政府将采取暗访暗查的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因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伤亡事故的,将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同时,追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及时跟踪督查本地本校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省教育厅也将不定期抽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和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的市州和高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作扣分处理。请各地各校同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1.省教育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8月12日

附件1

省教育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王嘉毅    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王智平    省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保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长级)

旦智塔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晶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    晶    省教育厅纪检组长、高校纪工委书记

赵    凯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王光亚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张    宏    省教育厅政法处调研员(主持工作)

李慕堂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张    弢    省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处长

余晓东    省教育人事处处长

陈继宗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赵海峰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苏    锋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处长

任全春    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张晓东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王守斌    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处长

张兆勤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胡燕宁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处处长

牛辉峰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丁光明    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副巡视员)

董仲奇    省教育厅学位办主任

杨    坚    省教育厅语管处处长

王筱亭    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处长

卜振中    省教育厅审计处处长

张    岚    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正处)

赵振文    驻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彦文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张启有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处长

李常锋    省教育厅高校党建处处长

张发旺    省教育厅高校宣教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省教育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张启有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