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时评:鞭策教师不妨敲打于“暗室”

26.01.2015  16:30
 

焦海洋 绘

  园所要发展,必须有规章制度的保障。而一个教师的成长,不仅需要激励,还需要鞭策。

  秦老师25岁,责任心强,教学水平也不错。虽然在园仅有两年,但她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受到同事、家长及幼儿的喜爱。不过,她有一个缺点,容易自以为是。

  有一次,秦老师要上一节主题示范课,我非常重视这次教研活动,要求课程要根据“集体备课——试讲——整改”的流程进行。在集体备课后,她进行了试讲,但却没有通知我们去听。课后,她若无其事地告诉我,试讲效果不太好。为了不影响她第二天示范课的情绪,我没有生气,耐心地问:“你感觉什么地方没有处理好?”她回答:“时间没有安排好,前松后紧,不是自己班的孩子,没有驾驭好。”“不要紧,把教案再梳理一下,明天是你自己班的孩子,应该没问题,我相信你。”我鼓励她。其实,我已经预感到第二天的课会出问题。

  果不其然,她的课条理不清晰,重点不突出,还超时了。我虽然生气,但在评课过程中没有表现出来,只是仔细聆听其他教师的点评,并表扬了能一针见血指出不足的教师,要求保教主任总结备案。

  想到“扬善于公堂,规过于私室”的警句,会后,我单独把秦老师留了下来,诚恳地说:“秦老师,首先,我要向你道歉,因为我过于包庇你的不足、容忍你的缺点,导致今天的结果。其次,大家集体备课,目的是要给全体教师展示一节具有引领作用的课,可你为什么试讲时不通知我们?你自以为是,感觉自己最棒,是否尊重过我们的感受?先不说大家的点评,我想你对自己的表现也心中有数,我都难以相信,这竟然是你上的课。”秦老师抽泣着,但我必须继续批评,我深知,好马也要响鞭催,响鼓还须用重锤。事后,秦老师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诚恳地向大家道歉,工作也比以往更加努力。

  这个案例涉及到教师成长、园长管理艺术及对园所教学工作的推动问题。园所要发展,必须有规章制度的保障。而一个教师的成长,不仅需要激励,还需要鞭策。我园教师紧缺,所有教师不分早晚班,披星戴月地工作。面对这样的团队,日常工作中应以鼓励为主,一个感谢的目光,一个真诚的拥抱,一条祝福的短信,都能培养教师的自信心,激发其对工作的热情。

  对于一些共性问题,应在开会时提出。比如,教师级别的划分标准、落实制度的要求、安全隐患的排除等,不但要说,而且要说透,告诉教师为什么要这样做,让其心服口服。表扬教师时也一定要在集体场合,以增强其自信。但是,对于园所的规章制度和临时安排的重大事宜,园长绝不能迁就,必须要求教师不折不扣地执行。那些对重要工作掉以轻心、自以为是的教师,应结合其日常表现,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若该教师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色,就应在“暗室”予以敲打。只有这样,借助契机,乘机鞭策,才能真正帮助教师成长,也令教师心悦诚服,更好地为园所工作。

  当然,作为一名优秀的园长,不能因为教师的一次失误,就否定教师的优点。无论是激励,还是鞭策,甚至于批评,都应建立在尊重教师的前提下。人生活在社会及集体中,都需要被尊重、被认可,这直接影响着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在民主、和谐的氛围中,教师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幼儿园,进一步提升园所各项工作的质量。(申晓燕 作者系新疆吐鲁番鄯善县火车站镇双语中心幼儿园园长、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