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推出教育改革系列“组合拳”---义务教育教师实行县管校聘

14.10.2016  20:15

  10月1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正式公布了《甘肃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据悉,《方案》实施后,我省将深化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人才培养模式、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加强教育精准扶贫,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构建四级足球竞赛体系

  《方案》明确,我省各学校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严格执行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标准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校园足球管理体制和评估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和特色学校建设,构建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艺术教育模式,积极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以创建“千所快乐校园示范校”为引擎,鼓励中小学开设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地方体育和艺术课程,创新全省中小学体育、美育模式。加强国防教育。

  随迁子女入学将严格管理

  《方案》提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完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就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合理分流初中毕业生进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职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并合理确定分配比例。通过合理划分入学范围、规范入学手续、实行阳光招生等措施,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改进完善现行中考制度,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考招生模式。改革考试和招生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同时,积极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进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启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

  落实《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省级统筹、严格标准、精准招聘、优中选优的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积极落实各项倾斜政策,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予以倾斜。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把改善乡村教师住宿、食堂、办公条件与实施“全面改薄”、建设周转宿舍等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整体推进。重新核定乡村教师岗位编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强化乡村教师能力培训,加强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构建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丰富培训方式,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完善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大学区”管理体制,推行学区走教制度,促进优质教师资源特别是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在学校之间、乡县之间、城区之间、县际之间合理流动。

  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面

  《方案》提出,扩大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面,实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的同时将研究生贷款正式纳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贷款还款期限最长20年。对全省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以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对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以每生每年45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免除书本费。

  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方案》提出,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强化信息公开。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标准、财政拨款、信息服务和监督评价等措施,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着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教育行政职能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