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县教育局长受贿自首 案发时721万赃款分文未动

25.06.2015  16:02

  左:当年意气风发的符军;右:符军接受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截图。

  办案即景

  中国兰州网6月25日消息 海南省昌江县教育局原局长符军,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教育系统基建工程建设、设备采购、食堂承包等事项中,为企业及个人承接业务和获取工程项目款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高达505万元,同时,还有216万元款项无法说明来源。该案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于2015年4月12日由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法院对被告人符军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一本本厚厚的案卷,真实记载了符军大搞权钱交易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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