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强调做好2016年学校寒假期间工作

23.12.2016  00:04

近日,白银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学校寒假期间工作的通知》(白教明电〔2016〕9号),专门就做好2016学年寒假工作作出强调。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局属相关学校要把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当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和方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按时放假,准时开学,确保学生在校时间,确保不缩减假期时间。全市义务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至2月24日,2月25日开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至2月24日,2月25日开学。

通知》强调,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贯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按照学生年龄特点适量布置书面或操作类作业,保证学生在假期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通知》指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甘教明电〔2013〕5号)精神,严禁各学校违反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超前上课,除高三年级外,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在寒假补课或参加各类辅导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法定休息权利。高三年级补课要严格执行“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的“三自愿”原则,由学校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备案(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批),逾期不报的,一律不予受理并视为违规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寒假的二分之一,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通知》强调,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六条红线”,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指出,各学校要在寒假和春季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通过班会、家长会和发告知书等形式,扎实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防火、防煤烟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家长监管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严肃值班纪律,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制定假期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对照2016年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认真总结梳理全年工作,对重点工作要盯紧抓好,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党风廉政建设、惠民实事、教育投入、项目建设、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重点工作,认真谋划2017年教育工作,确保新年度教育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供稿:白银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