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30.05.2014  20:33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教育厅系统3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9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执行与应聘岗位相符专业的年龄要求。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在2014年4月9日至4月18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和“招聘岗位条件”。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两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于提交报名申请的两天后,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4月20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时间由招聘单位通过本系统网站或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四、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主管部门和人社厅备案),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列表,考试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是否面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并在本公告中明确。决定面试的,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2∶1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

七、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由招聘单位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八、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201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96066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3 0931—8960661

网上缴费易宝支付客服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0931—8826098

附:2014年甘肃省教育厅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岗位专业列表 教育厅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列表.xls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