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党委秘书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信息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信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教育信息收集、编写与报送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总结教育工作、交流经验做法、展示亮点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方式和渠道。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通过信息渠道全面反映教育工作抓落实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在下情上报、建言献策、解决问题、推动落实和服务决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有些部门和学校仍存在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平衡、成绩和问题反映不足、采稿率不高、报送时效滞后、信息稿件整体质量不高等问题。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把做好信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深化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信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准确地反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和教育改革发展。
二、准确把握信息工作的原则要求
(一)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全省教育年度重点工作,收集反映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推动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维护和谐稳定等重点方面或某一专项工作所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采取的新举措新办法,谋划的新思路新建议,有针对性地报送工作信息。
(二)坚持聚焦需求的原则。 进一步聚焦对接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需求及各层面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思考和精心筛选,客观真实反映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理有据,所举事例和数据准确无误,采写和报送高质量信息稿件。
(三)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 增强时效观念,特别要着力增强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发出的信息约稿、全省重要会议精神贯彻、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的信息报送时效性,及早响应,及时收集和编写,切实做到在第一时间报送全面准确的信息。
三、着力健全和落实信息工作运行管理机制
(一)健全教育信息直报制度。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作为全省教育信息直报点,要及时向教育厅办公室报送各类信息。省教育厅办公室指定信息直报专用电子邮箱接收信息。
(二)健全教育信息联络员制度。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确定1名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文字水平好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采写、汇总、报送信息工作。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要确定1名办公部门负责人承担信息审核和联络工作。各市州教育局应在所辖县(市、区)、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育媒体设立信息联络员,报备省教育厅办公室。如信息联络员变更,要在变更后的一周内将新接替联络员信息报省教育厅办公室。
(三)健全教育信息约稿制度。 省教育厅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下发《信息约稿通知》,明确信息报送要点和时限等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按照约稿要求及时保质保量报送信息。
(四)建立沟通筛选与反馈机制。 教育信息联络员及时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沟通对接,加强信息筛选鉴别,防止报送滞后信息、重复信息、不准确信息和一般化信息。加强信息汇总、提炼和综合,按照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文字精练的要求精心编辑信息。对要素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内容存疑的信息进行核实。省教育厅要求核实有关信息时,相关教育部门和学校、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核实回复。
(五)建立教育信息统计通报制度。 原则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每周至少向省教育厅办公室报送信息1篇(含信息约稿稿件),每月至少4篇。从2016年11月起,按月量化统计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报送及采用信息情况,并进行通报。及时向信息报送单位反馈信息采用和领导批示情况,对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采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要信息的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有关要求和联络方式
(一)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将信息联络人员信息于2016年11月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并请联络人员11月2日前,加入全省教育信息工作qq群和微信群(后附二维码)。
(二)请各市州教育局所辖县(市、区)、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育媒体信息联络员信息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备省教育厅办公室。
(三)全省教育信息直报专用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纸质件报送传真:0931-8820006。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7日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