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26.09.2014  20:15

                                                                                                                                  甘教厅〔2014〕59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美育工作,明确发展目标思路

1、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摆在了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突出位置,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也明确提出,要“深化课程内容改革,改进美育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的《决定》精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定》精神上来,把力量和行动凝聚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发展学校艺术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锐意进取的态度,努力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

2、充分认识艺术教育在立德树人中具有的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学校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最主要的途径和内容,广大学生正处在心性情志品格健全完善的关键时期,艺术教育可以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高雅的艺术可以启迪心智、滋养性情、激发志趣、锤炼思想、涤荡灵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学校艺术教育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艺术教育特有的价值,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应有的作用和功能。

3、明确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思路。学校艺术教育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学校教育体系中依然是薄弱环节,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艺术课程开课率不足、艺术活动参与面小、艺术师资短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学校缺乏基本的艺术教育,艺术教育的评价制度尚未建立,这些问题制约了艺术教育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艺术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学校艺术教育特点与规律,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探索艺术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相结合的途径与方式,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着力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艺术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艺术教育发展的差距,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和学生综合艺术素养多元评价制度,强化和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努力破解当前艺术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科学发展。

二、加强重点环节工作,有效推进艺术教育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普通高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式,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艺术教育方法,建立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5、逐步配齐艺术教学设备,为推进艺术教育教学创造条件。省教育厅将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实施,逐步配齐薄弱学校艺术教学设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把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纳入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项目规划,并保证配置到位,2018年底前,达到国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执行国家制定的配置标准,积极搭建使用便捷、耐久低耗、利用率高、开放性强、富有效果的艺术空间、平台、设施,充分发挥其功能,满足艺术教育教学和大型艺术活动需求。对于暂时没有配齐艺术设备的学校,由市(州)、县(市、区)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简单的艺术教学器具,开展必须的艺术教学工作。

6、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活动。开展学生艺术活动要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要进一步办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加大艺术教育成果展示力度,不断扩大学生的参与面。大力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积极配合好国家级艺术院团在省内高校的演出活动,组织好省级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由政府为学校购买优秀艺术节目;统筹高校优秀艺术社团力量,吸纳地方艺术院团优质资源,由高校和市州教育局申报并组织观看;探索高校学生观赏高雅艺术与修艺术课学分有机结合的办法,以高雅艺术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艺术素养的有效提升。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的建设工作,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区域内华夏文明资源优势,支持学校配合艺术课堂教学,开展主题艺术教育活动,为创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营造氛围。开展经典音乐普及工作,教育厅推荐100首爱国主义和中外经典曲目,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针对中小学校分别选定30首曲目,在区域内学校校园广播、多媒体教室及音乐课堂进行多频次播放,提升在校学生的音乐素养。创建寄宿制学校小艺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寄宿制学校,因地制宜,利用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资源,由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之夜”,丰富寄宿制学生课余生活。组建文艺小分队,高等学校发挥自身优势,进行社会实践,面向农村学校开展艺术普及活动。鼓励学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中小学校要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书画笔会等参与面较广的活动,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防控校园艺术活动风险,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艺术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配齐和加强艺术师资队伍。要根据各层次学校课程方案规定的艺术课时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艺术教师。保证学校艺术专业教师“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学区和片区内充分发挥艺术学科专业教学和学生艺术修养及技能的培育功效。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省政府民生实事教师补充项目等途径,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镇(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艺术教师。根据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把好艺术教师入口关。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要保证艺术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艺术活动辅导工作要计入工作量。强化艺术教师考核奖惩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艺术课教师的教学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制定专门的艺术课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加大艺术课教师培训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省级教师培训计划和市、县级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确保5年内将全省艺术课教师轮训一遍。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开展艺术课教师培训工作,邀请地方文化艺术界专业人士来校培训指导艺术教师提升艺术教育技能。依托高等学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艺术教师,在农村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探索开展实习学生与实习学校艺术课教师岗位临时互换工作,创造条件让中小学艺术课教师到高等院校脱产学习,鼓励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兼职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践。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艺术教师交流制度,鼓励艺术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专职艺术课教师不足的地区和学校,可由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经必要专业培训后担任兼职艺术教师,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民间艺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8、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形成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合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并尽可能向当地群众开放,实现艺术教育资源共享。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当地各种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鼓励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免费向乡村学生开放,充分发挥素质教育载体和阵地的作用。要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研究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甘肃省中小学艺术教育与研究中心面向基础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艺术教育与研究工作。各高等学校尤其是设有艺术院系的高等学校和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要加大扶持、服务所在区域及周边区域内中小学艺术教育力度,组织艺术专业或有艺术专长的学生与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艺术志愿团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带动、辐射区域内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为契机,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加强艺术教育网络资源的深度应用,将优质艺术教育资源输送到各类学校尤其是偏远农村学校和课堂,支持和辅导艺术教师用好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提升艺术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三、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9、建立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依据普通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在国家出台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指导下,制定我省的《实施办法》,2015年开始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10、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把艺术教育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体系。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艺术课程开课率、课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艺术素质为重点设计学校艺术教育自评表,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展年度自评,自评结果通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高等学校要把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通过学校网站进行自评公示。

11、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2014年开始,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高等学校要向教育厅提交学校艺术教育年度发展报告,内容包括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以及实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等方面的情况。教育厅将综合市(州)和高校艺术教育年度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市(州)教育工作和高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把县(市、区)艺术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县(市、区)教育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2015年开始,教育厅将编制并发布全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12、创建体育与艺术教育示范学校。2014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快乐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从2014年起,未来5年内,每年将创建200所体育与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鼓励学校,因校、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学生艺术素养的有效做法,着力创建“快乐校园”示范学校,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辐射作用。

四、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升保障能力

13、健全组织机构,配强负责人员。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艺术教育工作。各级教研机构要配备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教研员,并建立艺术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机制。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分管艺术教育的校级负责人和职能部门。高等学校要有校级负责人分管艺术教育工作,并明确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干部和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参加艺术教育培训,提高艺术教育的管理水平。

14、编制发展计划,统筹谋划部署。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地方和学校实际,列入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安排,召开艺术教育推进会、交流座谈会、艺术展演活动等,努力推进区域内艺术教育健康发展。

15、保障经费投入,提高使用效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机制,将学校艺术设施建设、艺术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保证艺术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确保艺术教育经费随教育经费的增加相应增长。要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区域内艺术教育均衡发展。要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作中,加大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条件和学生艺术活动条件的标准化改善力度。广泛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学校艺术教育事业,鼓励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增加艺术教育投入。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艺术教学及活动条件改善纳入学校预算,并按照艺术课程教学标准将艺术教育经费足额用在艺术教学上,发挥经费最大效益,保障艺术教育教学和学生艺术活动的开展。

16、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全省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开展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的检查,并向社会公示。教育厅将适时组织省属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检查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教学检查。加大美育教育理念及政策的宣传力度,破除“重智育,轻美育”的错误观念。要在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中加大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有效引导学校、师生、家长乃至全社会更加自觉地重视、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尊重、关心艺术教师,培养、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为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