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7.07.2016  02:34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 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6]4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决定开展省级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共组织申报省级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5 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慕课、创新创 业教育教学名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

二、申报范围、要求及奖励

1.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本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获得立项的重点项目,给予每项2万元的研究经费支持,项目周期2-3年;获得立项的一般项目,给予每项1万元的研究经费支持;项目周期1-2年。

2.创新创业教育慕课

申报项目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每项给予2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学校需按照1:1的资金比例进行配套资助。创新创业教育慕课的建设周期为2年,其中初次上线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此后时间段中需不断进行资源更新和细节完善。

3.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参评教师须受聘为教授、副教授职务,主要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对被评选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的教师,给予每人1万元奖金奖励。

4.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

本次教育厅拟评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5个,每个高校推荐1个团队参加评选。被评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的,每个团队给予4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5.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

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由各学校根据已有专业建设实际情况,遴选部分基础较好专业进行申报,每校限申报1项,需建设申报网站展示相关申报材料。经教育厅组织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每项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学校需按照1:1的资金比例进行配套资助。建设周期一般应为3年,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确保试点改革专业建设的建设环节到位和质量体系完整。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6年8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51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汪精海、毕冬梅

联系电话:0931—7610447、13893310003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