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客座教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根虎为我校师生做学术报告
10月30日晚7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根虎教授在办公楼八楼案件研究室作了题为《量刑规范化司法改革》的学术讲座。讲座由王存河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张根虎教授首先介绍了量刑规范化的改革背景。他指出,近年来,量刑公正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人们对量刑公正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量刑的结果应当合法、适当,而且要求量刑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适应这一需要,人民法院提出要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通过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意见,达到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保障量刑公正的目的。其次,张跟虎教授重点讲解了量刑规范化的主要内容,他指出此次由人民法院牵头推进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内容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在实体方面,尝试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在量刑时应当先根据基本犯罪事实在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然后根据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依法确定宣告刑,并总结出了自首、认罪、累犯、赔偿损失等13种常见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在程序方面,明确提出将量刑活动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要求审判法官应当听取控辩双方以及其他当事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或意见,保障被告人能够获得充分的量刑辩护权,保障被害人参与量刑活动,要求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中应当说明量刑理由等。再次,张跟虎教授强调在量刑规范化改革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依法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公正原则以及应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保证量刑的公正和均衡,推动刑事司法公正的良性运转,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最后,张根虎教授就实践中如何有效推进量刑规范化提了若干个人建议,他认为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也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刑事审判改革的热点问题,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有效推进尚需要继续明确改革内容、量刑程序模式、推进方法、合法性转化等问题。
张根虎教授精彩的讲述使在座的全体师生受益匪浅。讲座结束后,王存河教授作了点评,部分学生向张教授提出了问题,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并且建议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多关注量刑规范化改革,做相关的探讨,共同推行量刑规范化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