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9月7日起报名

03.09.2015  09:39

  原标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9月7日起报名

   中国甘肃网9月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武永明)记者9月2日从兰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15年下半年开始甘肃省将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www.ntce.cn),笔试注册报名日期为9月7日—13日。

  此次考试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办法,即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NTCE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NTCE考试;截至2015年6月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只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其中一科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10月与自学考试同步的省考教师资格课程补考,补考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亦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上述情况之外的所有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都必须报名参加NTCE考试。

  目前,NTCE开考五大类,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15年下半年NTCE笔试日期为11月1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11月30日开始,考生可登录www.ntce.cn查询笔试成绩。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