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教师讽刺学生 将被认定师德不合格

27.03.2015  15:27

    据新华社3月26日电近日,湖南岳阳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十严禁”和“从教行为十不准”,与教师签订承诺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日常行为十严禁”包括:严禁信谣、传谣或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加封建迷信、打牌赌博;严禁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在校园内穿超短裙等;严禁在校园内吸烟或在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向学生违规推销报刊、杂志等;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举办和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

  “从教行为十不准”包括:不准无教学需要使用方言上课;不准空堂、拖堂;不准无教案上课;不准课堂教学内容留在课后补习讲解;不准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或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手段;不准讽刺、歧视、体罚学生;不准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准因学习成绩和家庭状况而消极对待学生;不准让学生或学生家长代批作业或试卷;不准指责、训斥或冷淡对待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