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

11.12.2015  11:43

为加强和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艰苦边远乡镇农村教师待遇,鼓励教师扎根农村,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玉门市积极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事方案》(甘发〔2015〕28号)精神,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根据乡村学校自然环境、距城区距离、交通状况及工作生活条件等综合因素,将乡村学校划分为两类,按照不同类别给每位教师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160元不等。从2015年1月起,移民乡及离城区较远的7所学校,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60元;城区周边的9所农村学校,教师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年补资金81万元。目前,16所乡村学校在编在岗的675名教师享受了生活补助。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