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教师每年10%轮岗

03.09.2014  04:31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日出台文件,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这份《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以达到师资资源的均衡配置。

    根据中央部署,我国到2020年,将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实行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对绝大多数地区而言,主要是在县(区)域内操作。

    意见指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近年来,城乡间、学校间教师素质和水平的差异已成为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突出表现,也从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城市的择校难题。

    “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2日说,教育部支持鼓励各地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记者了解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涉及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关系广大校长教师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许多校长、教师虽然有积极的交流意愿,但又对长远的职业发展和家庭安置等存有顾虑。

    据悉,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改革试点。“今后要统筹各类学校发展需要与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相结合,政策兜底与激励引导相结合,使交流成为校长教师的内在需求。”刘利民说。

    ■短评

    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是改革题眼

    教育需要慢工出细活,师资队伍建设更非一日之功,仅从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均衡的角度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还面临诸多体制障碍和现实疑虑。例如,校际间文化有差异、生源有差别,轮岗的校长教师即使输送同样的办学理念和教学思路,在不同的学校未必收效一致。

    因此,有效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必须紧紧抓住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的改革题眼作文章。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应大胆突破旧有体制障碍,把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的管理改革落到实处,使校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在一个薪酬待遇透明公开、评聘晋升标准一致的平台下,追求职业理想、实现事业抱负、提升自身价值。

    同时,县级部门和基层学校也要因地制宜、灵活创新,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改革逐步深化的过程中,创造性地为师资力量流动扫平各种障碍。

    择校的根源在于择师,教育均衡的核心在于师资均衡。只有将交流与培养优化结合,将“输血”与“造血”同步推进,交流轮岗才能贯穿于校长教师成长发展的全过程。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把政策兜底与激励引导相结合,让校长教师自觉自愿参与交流,交流工作才不会流于形式,才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