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信息技术教师培训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19.06.2014  12:10

甘教技函〔2014〕31号

各市、州教育局,厅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20年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中办发〔2006〕11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教育信息化深入快速发展,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同时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带动教育现代化,提升校园网络的应用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深化发展。经研究,2014年继续面向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信息技术课专任教师开展教育信息化培训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小学、中职学校在编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从事本校信息技术课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组织学习及管理

2014年全省信息技术课专任教师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推荐人选将参加在7-8月在西北师范大学开展的培训工作工作和10月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或2015年1月举行的全国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专业硕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经西北师范大学组织复试后,择优录取。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所开设专业为:“现代教育技术(教师信息化教学或数字化校园管理与应用方向)”;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所开设专业为:“教育技术学(教师信息化教学或数字化校园管理与应用方向)”。经省教育厅确定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所需学费主要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省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三、其他事项

2014年组织推荐工作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州可推荐教师6名,厅直属单位可推荐教师1名,各中职学校可推荐教师2名,请各单位将推荐并排序后的人员名单及个人简历于6月25日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 系 人:陈国栋

联系电话:0931-8868034

E-mail: [email protected]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

联 系 人:王学翠

联系电话:0931-7971462

E-mail:[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