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及腾退房择房的通知

18.01.2016  11:33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教师公寓租住分配方案》(甘农大发〔2015〕168号)、《甘肃农业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15〕179号)的规定和《关于做好教师公寓剩余房源及腾退房租住申请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6年1月20日进行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及腾退房的择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择房时间

本次择房时间定于1月20日,具体时间段为:

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8:00时;晚间19:30—22:00时。

具体时间根据选房进度调整。

二、择房地点

逸夫科技馆2号会议室

三、择房流程

叫号→缴款→择房→签订《租住协议》并确认→信息公布

四、缴款方式及金额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教师公寓租住分配方案》规定,“租住新建教师公寓房款按暂定价(3000元/m2)计收,选房后一次性缴纳全部房款,最终按工程实际造价结算,多退少补”。同时,本次选房涉及人数多,工作量大,为妥善做好择房工作,请拟申请选择新建教师公寓的教职工,提前将房款存入银行卡中,以便择房后现场刷卡缴费。

1.    新建教师公寓租住房款的缴纳:

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为C户型22套,建筑面积98.64m2:总房款295920元;D户型60套,建筑面积98.37m2:总房款295110元;F户型9套,建筑面积98.49m2:总房款295470元。天然气安装费均为3662元,经学校研究决定,均按30万元缴纳。确有困难者,首次缴纳费用不得低于总房款的50%,即不得低于15万元,剩余房款须于2016年3月1日前缴清,逾期未缴清者,学校将取消其租住房资格,原缴纳的房款全额退还本人,不计利息。

装修押金20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4元/m2及天然气制卡费17元(预存天然气10方)由物业公司收取。

2.  腾退房租住押金及相关费用的缴纳:

租住押金20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4元/m2以及天然气余量费用由后勤管理处收取,其中,天然气余量费用由后勤管理处收取后,向原住户移交。

五、钥匙的发放

1.  新建教师公寓钥匙的发放:

凡一次性缴清全额房款和天然气安装费用的租住户,可直接到物业公司凭缴费凭证领取钥匙;未能全额缴纳者,待剩余费用缴清后,凭缴费凭证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

2.  腾退房钥匙的发放:

选择租住的房屋为已腾退房者,租住户可凭租住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的缴纳凭证,直接到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领取钥匙;选择租住的房屋为待腾退房屋者,待原住户交回房屋后,由后勤管理处通知本人领取钥匙。

六、装修期限

本次择房后的装修期限均为90天(自领取钥匙之日算起),装修作业时间为每天早上:7:00—12:00,下午:14:30—20:00;涉及腾退旧房人员,装修及搬迁期限为120天。

七、其它事项

1.  本次择房原则要求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择房。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者,可委托他人代理择房,代理人须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1)参加择房教职工签名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须有所在单位盖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为确保择房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择房过程中,择房教职工本人须认真、谨慎择房,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3.  择房工作牵扯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做好申请择房人员的通知工作,确保择房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教师公寓租住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