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华峰副厅长对社会救助处全体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

06.05.2016  19:32
'); } 来源:厅社会救助处    日期: 2016-05-06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厅党组集体廉政约谈要求。5月6日,郭华峰副厅长对社会救助处全体人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强调要端正思想认识,把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关,做到讲政治、守规矩,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好党规党章,把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关,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围绕本职工作,把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关,做到抓作风、见实效,确实转变作风推动工作进展。

    在此基础上,郭华峰副厅长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 要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平常,坚决杜绝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特别是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尽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 要抓好学教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将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和知识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把“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作为“两学一做”成效的标尺,通过“两学一做”提升党性修养、提高职业素养。同时,还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融入到党员的日常教育中,融入到党组织的经常性活动中,融入到本职业务工作中,在学习教育中深化认识、在具体实践中推动工作,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党员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涣散、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是 支部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特别是副县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做到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同时,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多元、量大面宽、琐碎繁杂,但同时又具有政策性强、各级领导重视、社会各界关注、服务对象特殊等特征,因此更要端正工作态度,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有效治理慵懒散软,做到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切实做到在思想认识上把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立起来,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厅社会救助处  俞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