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救人教师荣获皋兰县道德模范称号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启事在教诲,成事在榜样。11月24日,皋兰县授予王彩霞、徐菊、杨玲三名教师“道德模范”称号,并隆重举行表彰大会,再一次让大家感受了三位教师恪尽职守爱心救人的高尚师德。
当日的表彰会上,皋兰县县委书记尤占海表示,东湾小学教师群体,特别是王彩霞、徐菊、杨玲三名同志恪尽职守爱心救人的先进事迹,充分诠释了习总书记“四有”好老师标准,集中反映出基层教育工作者极其强烈的责任意识、快速敏锐的反应能力、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体现了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她们是全县人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涌现出的典型代表,是皋兰人民的骄傲,是新时代的楷模。当日的表彰大会,就是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群众身边看得见、信得过、学得到的“草根英雄”和基层涌现出来的“凡人善举”,大力弘扬道德模范身上集中反映的爱岗敬业、服务人民、与人为善、无私奉献的社会风尚和时代精神,进一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皋兰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受到表彰的几位道德模范都来自于三尺讲台,她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真情谱写了人间大爱,为社会树立了道德标杆,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宝贵资源。
此前,市教育局也发出了通知,号召全市教育系统的教师向这三位教师学习,她们恪尽职守、爱心救人的先进事迹,是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
她们用责任与爱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她们的事迹,平凡而伟大,可敬又可贵,充分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体现了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的价值追求,展现出基层教育工作者严谨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和爱心大过天、责任重于山的优秀品质。她们是全市广大教师学习的榜样和标杆。全市广大教师要学习她们爱生如子的高尚品德。姐弟三人同时没有到校,家长无法联系,王彩霞等三名老师第一时间赶赴家中寻找,充分体现了她们时时处处以学生为本,心在学生、情系学生、关爱学生的高尚品质。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徐菊表示,在这次救人事件中,王彩霞老师、杨玲老师和自己只是尽了自己的本分,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却给予她们这么多的的关注和荣誉,感觉很忐忑,也很不安。这既是对我自身价值的肯定,也是对个人的一种鞭策,激励自己要永远学好人、做好人。荣誉的取得不仅仅源于个人的努力,来自各级领导长期以来的关心、培养和爱护,来自社会各界源源不断的爱心汇集,也来自广大教师同仁们的帮助与支持。徐老师表示,自己只是全县教育战线上最为普通的一员,在平凡的岗位上干着平凡的工作,做自己该做的事,尽一名人民教师该尽的责任。
随后,道德模范集体代表、东湾小学校长李裕斌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教师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进一步说明,只要将平时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就可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