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新政 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资金管理
15.06.2017 00:02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意见》明确,要改进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完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科研设备仪器采购管理,完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并要求相关部门规范管理、改进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督查,确保政策确实落地见效。
在改进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将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资助规范管理横向经费。
其中,间接费用将以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为15%,2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2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5%;社会科学、软科学、自然科学基金和软件类科研项目按全额30%;国家科研项目按国家规定比例。
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意见》还提出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分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以及扩大人才自主权等。
其中,职务科技成果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不得低于70%,并鼓励成果优先在省内转化。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本文来源: 科技厅
15.06.2017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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