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制度政策措施 大力发展自然保护事业
22.06.2016 18:0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陈凤学说,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请政府在全国各省(区)划定天然森林禁伐区,保存自然植被以供科学研究的需要”提案,国务院责成林业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等部门研究自然保护区问题。当年10月林业部提交了《天然森林禁伐区(自然保护区)划定草案》,提出了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对象、划定办法和划定地区。随后,我国相继建立了广东鼎湖山、云南西双版纳等第一批自然保护区,拉开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发展的序幕。
陈凤学指出,林业部门承担着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改善荒漠生态系统、维护野生物种安全的重要职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林业部门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具有标志性的五大成果:一是天然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二是自然湿地保护取得重大进展;三是自然保护区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四是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取得重大突破;五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恢复。
陈凤学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根基,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必须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让历史的春秋之笔为当代中国人留下正能量的记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家林业局将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力争到2020年,把全国19.44亿亩天然乔木林和10.22亿亩天然灌木林、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全面保护起来;湿地保有量稳定在8亿亩;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稳定在17%以上,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自然保护区事业、维护国家和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2.06.2016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