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项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29.09.2015  11:11

  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在我市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均可享受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最高补贴额度将达到60%。这是记者9月28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

  在当日的新闻通报会上,“含金量”十足的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一经公布,立刻引起各界普遍关注。按规定,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在我市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购买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住房、酒店式公寓及其他性质住房),并签订买卖合同的家庭,均可享受此优惠政策。

  当前,我市购房契税征收标准为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为1%,面积在90-144平方米之间为1.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为3%;二套及以上住房契税征收标准为3%。为鼓励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家庭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现行法定税率征收,给予所缴税额60%的补贴。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现行法定税率征收,给予所缴税额50%的补贴。

  个人买房可以享受最高60%的财政补贴税款。如何才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呢?记者了解到,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房屋所在地属近郊四区的,在市房产局申请;房屋所在地属红古区、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及三县的,应向县区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值得注意的是,逾期未申报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契税补贴权利。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可在2016年1月31日前,携带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成员住房信息查询证明》等资料到房屋登记部门设置的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窗口进行预申报。

  今年以来,市房地产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了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带动作用,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各类政策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从市场反映情况来看,国家各类鼓励政策的组合效果已初步显现,市场信心逐步增强,改善型购房需求进一步释放。1-8月份,全市房屋施工总面积385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3%;商品房销售面积3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58%;商品房销售额244.6亿元,同比增长36.3%。二手住房交易面积11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