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部署祁连山生态保护整治

15.10.2015  11:31

  10月10日,甘肃省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约谈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整治方案》,要求相关地方和部门充分认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整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约谈提出的各项要求。

  会议要求,张掖市政府和甘肃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格管控、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确保按时完成约谈提出的各项要求。

  会议要求,要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内所有探采矿项目、水电设施建设项目及旅游景区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具体位置、建设时间和审批情况,对排查的所有项目逐一列出清单,对存在生态保护问题、环境风险隐患的进行分类梳理,逐项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凡是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违规违法采矿探矿、水电设施建设、旅游开发等生产经营行为,以及2014年国务院调整祁连山保护区功能区划后违法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加快修订《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在条例修订期间,保护区功能区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项目。要主动汇报衔接,争取共享国家高清卫星遥感图片信息,提高监管能力;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形成监管合力。要用好草原、森林的生态补偿资金,建立奖惩机制,支持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建设。要依法严肃开展整治,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报环保部、国家林业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金昌市、武威市政府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确保所辖区域的祁连山生态环境安全。

  因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和水电设施建设活动明显、旅游设施未批先建、生态环境局部有所恶化等问题,9月28日,环保部和国家林业局对张掖市政府、甘肃省林业厅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指出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要求张掖市政府、省林业厅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高度重视,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人类活动进行清理整治。

  目前,甘肃已组成联合核查组,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旅游景区建设、草原退化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