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目标管理有了综合考评办法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郭兰英)近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出台,明确了组织管理体系、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运用。《办法》提出,入驻市政务大厅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考评分值权重中,群众评议得分将计入其中;对省、市政府分解下达的地区生产总值10项指标,增速排在全省前1-3名的,年终考核时给予牵头单位分别加分。
《办法》提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为日常督查、季度通报、年终考核。日常督查,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对省、市政府分解下达的目标责任落实及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各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承担的目标任务落实及进展进行自我督查。季度通报,对地区生产总值(含第一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分解下达季度目标任务,每季度通报完成情况。年终考核,由市目标办牵头组织对县区、部门和单位进行分类考核。
县区目标责任考核采用排名制,由各牵头单位依据《单项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计算各县区单项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并排名,市目标办依据各单项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及所占权重,计算各县区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得分并排名。
部门和单位目标责任考核采用百分制,入驻市政务大厅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考评分值权重设置:综合得分=年度目标考核得分×80%+群众评议得分×10%+领导评价得分×10%+加减分。其中,群众评议计分,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办事群众对市直部门和单位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进行评议打分。领导评价计分,将由市政府领导按照优秀、先进、达标等次比例,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当年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据悉,县区单项目标责任考核和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果,均按照近郊四区和远郊三县一区分组排名。
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分值直接确定考核等次。9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90-94分为先进等次,80-89分为达标等次,80分以下为未达标等次。
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将计入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