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谱写政府法制建设新篇章 ——省政府法制办“十二五”工作综述

30.12.2015  10:08

  五年弹指一挥间,“十二五”即将辉煌落幕。

  这五年,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政府法制工作再谱新篇。省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新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围绕中心谋大事、突出重点抓落实、集中精力破难题”的工作思路,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围绕中心,抓主抓重,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注重学习宣传 不断强化法治思维

  认真落实法制讲座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期全省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作视频辅导报告。五年来累计举办法治讲座10期,省市县共计56000余人聆听报告。

  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创新法制人才培养机制,2011年4月在清华大学建立甘肃政府法制培训基地。五年来已在清华大学成功举办5期政府法制干部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提升高级培训班,邀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知名法学专家教授亲临授课,全省各级政府领导干部500多人次参加培训,对开阔视野、创新理念、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

  营造法治氛围。充分依托报刊、网络、简报等媒体,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报道。2011年至2013年,在省内法制报刊编发依法行政专刊191期,刊发稿件4300多篇。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2014年在《甘肃日报》开设“建设法治政府”专栏,刊发专栏51期,登载稿件61篇,累计8万余字。通过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加载各类依法行政信息5.3万余条,登载政府法制信息121期。

   纵深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加强统筹谋划。提请省政府先后两次调整充实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将成员单位扩充至34个。坚持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共组织召开5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刘伟平省长主持并作重要讲话,安排部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讨论审议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健全目标责任考核。2011年,报请省政府首次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与14个市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每年根据法治建设新要求,适时修订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科学设定分值。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督查考核方式,采取“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对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公开通报考核结果。

  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五年来提请省政府向国务院、省委书面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5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会议报告3次、书面报告2次。

  精心策划专题活动。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对推荐上报的73个示范单位,分批次进行实地培育验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深度推广和经验交流。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的原则,突出立法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生态保护及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五年来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地方性法规78部,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政府规章51部。

  创新立法机制。坚持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草案通过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最大范围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法规规章通过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

  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四级政府、三级备案”工作机制,加大备案审查情况核查和通报力度。五年来共审查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193件,通过下发意见书、责令整改等方式纠正违规文件52件。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先后在兰州、天水、酒泉、白银市开展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

   强化督促指导着力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先后两批聘请80名省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省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共评查15388件执法案卷。建立政府与检察机关工作协作机制,开展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7件。指导省级各部门梳理有裁量权的处罚条款3784项,制定细化标准9556项,新制定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适应的配套制度238项。

  认真贯彻行政强制法。全省共举办行政强制法培训班627期,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139场,培训行政执法人员83250人次。部署开展全省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人员的“三项”清理工作,全省共梳理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方式3816项,公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4423个,制定配套制度254项。我省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的工作经验,在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协作会议上做了典型经验发言。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省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嘉峪关、定西市推进市级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指导兰州新区制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制定《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报请省政府相继批复同意14个市州的71个县市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占全省市县区总数的70%。

  严格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第四轮执法换证工作,把资格审查、教育培训、人员考试和证件管理纳入网络化管理。共审核确认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10580个,行政执法人员资格114814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5950名。取消不具备法定授权和委托资质的执法机构236个,清理不符合执法上岗资格的执法人员1521人。组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135场次,考试通过104055人,考试不合格10759人,合格率达到90.63%。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五年来共接待群众500余人(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8件,受理156件,占申请总数的72%,其中:已审结129件,终止17件,未审结10件,不予受理或作其他处理的62件,占申请总数的28%。共开展实地调查、现场勘验120余次,召开案件听证会20余次,召开协调会议80余次。

  创新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在张掖、酒泉、平凉市先行开展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为主要内容的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的目标。

  注重工作指导。组织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参加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协作会、研讨会及省政府与省法院共同举行的专题报告会等,不断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每年对全省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初步分析,为指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高效审慎办理涉法事务

  围绕中心工作,对省政府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从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和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法律把关和咨询论证,慎重妥善提出法律意见建议,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涉法事务610余件,答复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69件。

  深入推进全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2014年4月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制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遴选聘任办法和工作规则,建立全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遴选专家370名,从中聘请17位组成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截至目前,各市州和甘肃矿区均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各县区正在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作用,共征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意见143件,召开研讨会议68次。

  收官“十二五”,政府法制工作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开局“十三五”,政府法制工作又将踏上创新发展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