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就《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答记者问

24.08.2016  14:31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特点和具体任务?怎样确保《方案》的落实,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占元就《方案》的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1.请介绍一下制定《方案》的背景和过程?

        答: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提出了今后五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行动纲领,确定了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首次共同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文件,宣誓了党中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标志着党和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纲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做出批示,要求省政府法制办抓紧组织起草我省的实施方案。接到任务后,省政府法制办成立文件起草小组,认真学习研读《纲要》原文,领会实质内涵,吃透中央精神,拟定了起草方案、主体内容和框架结构。考虑到《纲要》内容十分宽泛和丰富,既有法制办负责的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内容,也有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涉及政府各部门职责的内容,还有涉及信访、政法、综治、组织、宣传、网信等党委部门职责的内容。省政府法制办多次向相关部门征集意见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专程赴国务院法制办汇报《方案》起草情况,征询修改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对《方案》草案给予充分肯定并反馈了修改意见。《方案》草案起草修改完毕后,分别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2.《方案》起草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一是全面承接《纲要》各项任务。作为《纲要》的配套文件,《方案》从我省实际出发,通过对《纲要》进行细化和延伸来推动中央文件落实见效。在对《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的基础上,紧扣全省工作大局,拟定细化的措施,设定相应内容,确保《纲要》每一项任务不落空、有对应、有承接。在谋篇布局上,对《纲要》已作详细部署的内容概括写、简要写,体现我省省情实际的内容系统写、具体写,强调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完善措施,并充分体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各领域改革发展的思路和理念。

        二是突出目标牵引和问题导向。以实现《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为引领,以着眼解决当前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重点,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针对各领域政府工作、各层级政府机关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和要求,使《方案》成为今后5年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

        三是注重体现甘肃特色。力求《方案》与我省实际紧密结合,创设、细化的内容占到全篇的65.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部分,参考了省政府发布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6〕23号),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与十三五规划紧密融合,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推动作用。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相继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甘发〔2014〕23号)和《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甘政发〔2015〕58号),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上述文件确立的多项符合我省实际,已经推行并取得成效的改革措施纳入《方案》,使《方案》与省上已出台的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既定决策部署相衔接、相配套,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将《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今年主要工作也纳入《方案》,使《方案》与当前依法行政工作进度无缝对接、同步合拍。

        四是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限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是全局性、系统性工程,需要持续发力、逐年推进,既要有科学完善的路线图、施工图,也要有细致严密的时间表。《方案》对各项目标任务,能细化则细化,能量化则量化。准确把握时间进度,通过倒排时间节点,形成倒逼机制,避免工作久拖不决、决而不行。凡是《纲要》明确了完成时限的,《方案》都做了相应规定。对《纲要》没有明确规定,但经过努力有条件、有可能在2019年之前完成的工作,都尽可能限定具体完成时限,做到总体有部署、年度有重点。同时,做出兜底规定,各项工作任务除《方案》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法治政府。

        3.请介绍一下《方案》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答:《方案》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为脉络,总体架构分为三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等重大问题,是《方案》的总纲。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是文件的核心部分。按照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7个方面分解细化了40项具体措施。为厘清职责、明确分工、靠实责任,对每一项任务措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由15个省直部门分别牵头,责任单位涵盖市县政府和省直各部门。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着重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和落实要求。

        4.《方案》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哪些主要任务?

        答: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提出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全面清理,编制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到2020年,建立基本完善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全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提出法规规章实行委托第三方起草和引入第三评估,规定两个“第三方”要逐步达到年度立法项目总量的20%以上,要求在研究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统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网络查询平台。

        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提出逐步实行重大决策目录化、档案化管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出台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倒查的规定,市县两级政府每年选取至少2件重大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

        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提出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明确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实施,由县级政府行政执法队伍行使更方便有效的行政执法权限,依法交由其行使,制定全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本级跨部门的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积极探索由社会力量承担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方面,提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公众监督平台,出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提出出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重点矛盾纠纷的界定标准,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推进行政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衔接工作,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完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

        在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提出加大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出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所占比重,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逐年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试题中法律知识试题的比重,全面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5.《方案》明确了哪些保障和落实机制?

        答: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为此,《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针对长期以来各级法制机构人员不足、力量薄弱的问题,《方案》重点就加强县乡两级法制工作力量做出了具体规定。为盘活现有的法制工作力量,更好地发挥专业职能作用,规定法制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兼职挪用,建立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与党内法规工作机构、立法机关、司法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机制。

        二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机制。《纲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方案》进一步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建设法治政府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制度、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汇报制度。为强化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加大追责力度,规定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要使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各级各部门的硬指标、硬任务、硬约束,必须建立严格的考评体系和督查机制。《方案》明确,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县级以上政府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所占分值不低于考评总分数的10%。为提高考评的客观性和公信力,规定要引入外部评价机制。政府法制机构发挥好重要职能作用,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不可或缺的条件。《方案》要求政府法制机构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面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调查研究、推动落实工作,做好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