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座谈会
12月12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座谈会。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龙章月主持会议并讲话,14名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及法律事务协调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法律事务协调处对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14名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就对省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最后龙章月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对法律事务工作进行了肯定,指出了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龙章月指出,自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以来,各位委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对省政府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从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和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细致的法律把关和咨询论证,慎重妥善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在政府重大决策、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充分发挥“智囊团、咨询部”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高度重视;二是提出的法律意见质量比较高;三是敬业精神比较强;四是省政府领导比较满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他指出工作中仍存在个别委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质量不高、开拓创新不够、主动进取不足等问题。
最后,龙章月对如何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和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主动参与,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高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水平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认识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涉及政府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和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直接关系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各位委员承担这项工作既是责任也是荣誉,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全力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尽职尽责办理好政府涉法事务。要增强全局观念,有为意识、创新精神和服务能力,吃透中央、省上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学习交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全面发挥政府法律咨询委员的重要作用。要认真做好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规范涉法事务办理程序,落实好年终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