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接管路边停车位”的利与弊
冯海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073c00102vhaf.html
在享受了长达8年的路边免费停车福利之后,深圳人进入了史上最严厉的交通处罚时期。深圳市政府为了治堵,推出全国首例政府接管停车位的实验。这项实验不仅引发了一些市民的强烈反弹,其合法性、收费去向也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5月29日《南方周末》)
近年来,“路边停车收费”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比如,路边停车位该不该收费,曾引起过争议,反对者认为不应该收费的理由是“城市道路是用大家交的税修建的,车主也交了燃油税”。再比如,有关企业所收取的停车费到底“去哪儿了”,曾引发舆论无数次追问。在这种语境下,如何解决路边停车收费问题是每个城市管理者的考题。
深圳的做法是,通过专门立法,专门成立事业单位,使整个收费项目变成纯粹的政府行为,同时,另一大鲜明特征是司机只能用手机支付停车费,这些做法在全国属于首次。笔者以为,虽然“深圳模式”的实际效果还需要更长时间来检验,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有益尝试,对于其他城市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首先要指出的是,路边停车位理应收费。因为道路属于紧缺的公共资源,如果部分人占据公共资源而不付费,对于其他市民来说很不公平。而且,对路边停车进行收费还是缓解拥堵、促进交通秩序向好的一种经济杠杆。所以,深圳路边停车从之前的“免费模式”进入“收费模式”是应有之义。《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路边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的,应当缴纳车位使用费”。
既然路边停车位属于一种公共资源,那么,谁是最合适的管理者呢?很多人认为是政府。不少城市基本上都把路边停车收费交给相关企业来管理,但如你所知,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动物”,企业管理之后,即便政府规定了收费标准,要求企业公开收费账目,也难以保证公共资源管理带来的收益不会流失。
深圳政府接管路边停车位之后,专门成立了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应该说,这种机构没有盈利冲动,不会向司机乱收费或者说不会侵占公共利益。再加上收费全部进入政府财政专户,技术环节采用停车手机缴费系统,这会让收来的费用更有安全保障。
另外,不少城市把路边停车收费权让给企业,不利于交通秩序的改善。比如,部分车辆乱停车就会影响城市交通秩序,而收费企业与执法部门之间不一定会建立协作关系。深圳做法则有利于交通秩序的改善,因为深圳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隶属于深圳交通运输委,这样就能把收费人员取证与交警部门执法结合起来。
不过,深圳做法也引发一些质疑。比如,当地有律师就认为,“法律没有赋予政府部门作为停车位经营者的权力”。这的确是个问题,因为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再比如,虽然官方的说法是收费的钱进财政的“大盘子”——财政专户,但深圳市民更想知道这笔款项具体花在哪里,花得是否合理合法。
还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政府接管停车位后,等于是政府垄断了路边停车位经营权和收费权,这是否符合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种做法值得商榷。而且,深圳路边停车收费在垄断经营的情况下,由于缺少竞争机制,政府成立的这家事业单位能否提供合格的服务,也值得思考。